▲已婚的粘姓男子去年和人妻一起上摩鐵「吃東西」被抓包,竟狠撞人妻丈夫帶來的抓姦親友團。(圖/示意圖,與本案無關/取自免費圖庫Pexels)
記者林冠吟/彰化報導
粘姓男子和劉姓女子分別為有配偶之人,卻在去年2月一起到摩鐵「吃東西」,不料因為風聲走漏,被劉女丈夫親友得知,一群人報警後守在摩鐵前準備抓姦,沒想到粘男才剛把車駛出房門就看見劉女丈夫的親友團,竟直接加速衝撞抓姦親友團,造成一行5人全部掛彩,事後怒告粘男殺人未遂。一審,法院依傷害罪判粘男有期徒刑1年6月;案件經上訴至二審後,法院仍認為粘男犯行無法構成殺人未遂罪,依傷害罪判處粘男有期徒刑1年3月。
粘姓男子和劉姓女子2人分別為已婚之人,去年2月,劉女被丈夫兄嫂和兄嫂的妹妹目擊她坐上粘男的車輛,2人隨即駕車尾隨在後,在確定2人進入摩鐵後,立即通知劉女丈夫等人前來,同時報警準備抓姦,一行5人蹲守在摩鐵房前準備來個人贓俱獲。
未料,當粘男載著劉女準備自房門駛出時,看到這群「抓姦親友團」,粘男為求脫身,竟直接加速行駛離去,造成劉女丈夫當場因撞擊力道被噴飛彈起,撞上擋風玻璃,5人全部掛彩,其中一人的收購iPhoneiPhone x還因此損壞,所幸皆無生命危險。事後,劉女丈夫等親友,也怒告粘男殺人未遂。
訊據時,粘男坦承確實有造成劉女丈夫等親友團5人傷害,但強調並沒有任何殺人或故意傷害之意,並向檢察官辯稱,他知道和劉女出現的場合不對,擔心劉女丈夫會誤會,且當時劉女向他表示,她老公很暴力,叫他趕快離開,為避免不必要的誤會,因此才急著要離開。
粘男指出,他將車輛駛出時車庫,只有看到劉女丈夫,但不知道有沒有撞到人,是直到駛離汽車旅館後發現右側擋風玻璃碎裂,才知道有撞到人,而他急著要離開,也是為了要維護劉女的清白等語。
▲法官勘驗員警所繪製之現場地圖,認為粘男開車衝撞抓姦親友團後,未再有傷害行為,顯然為求脫身,難認有殺人之故意。(圖/示意圖,與本案無關/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)
不過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時,卻發現當粘男準備駛出車庫時,有一女子喊:「出來了!出來了!」劉女丈夫等一行人走向車庫,粘男所駕駛車輛見狀有停頓一下,便立即加速轉彎,依序撞上抓姦親友團,現場一片混亂,尖叫聲和撞擊聲不斷,顯見粘男明知抓姦親友團在車輛行經的路線上,卻仍繼續開車往前並撞擊,意圖駛離汽車旅館,直到最後才被警方攔停,因此不採信粘男的證詞。
至於抓姦親友團怒告粘男殺人未遂等,但法官審理後指出,粘男衝撞一干人等,造成劉女丈夫等人因此被撞飛等行為固然有危險性,從理論上無法完全排除發生死亡結果之可能性,但綜合粘男犯罪動機、行為手段、凶器種類與5人傷勢等後,認為粘男為求脫身,明知親友團站在車道上,卻仍直接開車衝撞難有殺人犯意。一審,依傷害罪判處粘男有期徒刑1年6月。
案經上訴至二審後,法官也勘驗員警現場測繪的入口距離,與粘男駕駛路險等證據,指出粘男駕車出來後須先右轉駕駛約7公尺距離,再右轉駕駛約5公尺行經摩鐵櫃檯前方後才能左轉進入道路,依現場道路狀況、駕駛車輛所需加速時間、距離等因素來看,客觀上來看粘男並無高速衝撞劉男抓姦親友團的可能。
法官指出,粘男當時才剛從車庫開出來,他撞上抓姦親友團時雖未煞車,但因當時車輛才剛起步,加上直線距離短,縱使粘男友加速行駛,但也尚未到達高速狀態,撞擊力道縱然不輕但仍屬有限。
法官表示,抓姦親友團一行5人儘管全都掛彩,但傷勢均為輕傷,粘男撞傷親友團後便隨即駛離,並無再有攻擊行為,勘認粘男當時為急欲駕車逃離現場,才會開車撞人,難認粘男有殺人之故意。
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指出,粘男犯後已坦承全部犯行,並已賠償抓姦親友團19萬元,審酌其因與劉女一同進入摩鐵獨處,粘在知道劉女丈夫到場後,為避免劉女遭到丈夫追究而欲快速離開現場,其明知前方站有5人,卻無視於此,直接駕車衝撞,儘管主觀上並無殺人之犯意,但其行為仍有相當之危險性,衡量粘男已賠償19萬元,改判粘男有期徒刑1年3月。全案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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